01、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那时候
6.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
02、自荐考试
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
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案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公布
专业测试方案位置:本科招考院校官方网站
专业测试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前
专业测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28日
专业测试科目:
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
专业测试合格标准:
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03、报名
2023年4月2日—4日登录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自荐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04、考试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23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05、志愿填报
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06、投档录取
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07、入学和毕业证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按要求到录取高校报到。
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